最新公告:
年度课题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社科规划办 > 年度课题 > 正文

关于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桂林市社科联科研科普部 日期:2018-08-10 浏览:3995次 字号:T|T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予发布《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参考选题》,并就做好2019年桂林市社科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桂林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为各级党委政府提高科学化决策水平提供智力支持。

  二、《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参考选题》(以下简称《参考选题》)用于指导今年规划重点课题的申报。《参考选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桂林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当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拟定了一批重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同时允许申报者在《参考选题》以外自行设立课题进行申报,但要符合《参考选题》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三、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主要为应用对策研究,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完成时限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为1年。应用对策研究应着眼新形势下国家和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服务地方当前发展重大需求,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桂林市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别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课题申请人须按我办提供的《申请书》填写。课题申请人只能以课题组长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申请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凡在桂林市社科规划研究重点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不实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课题申请书可在桂林市社科联网站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glsskl.com/

六、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采取实名通讯鉴定和实名集中鉴定相结合的方式。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七、各推荐单位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签署推荐意见;做好申报材料及电子数据的汇总报送等工作。

  八、课题申报时间:从文件下达之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各申报单位和个人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南楼26层2603室。联系人:蒙启恒,联系电话:18172669066;电子邮箱:a2898335@163.com

附件:1.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参考选题

          2.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书




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附件1: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参考选题

附件2:课题申请书

(责任编辑:李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