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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或分割

来源:桂林市法学学会 日期:2016-03-06 浏览:2278次 字号:T|T


     1、遗产指的是什么?哪些人可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之后,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衣物和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权利、遗产分析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则包括:
   (1)配偶。指合法夫妻。离婚、同居、姘居的无权继承遗产,如前妻、前夫、姘居的对方就没有继承权。
   (2)子女。子女不分男女长幼,无论是婚生子女或非婚子女(私生子)、养子女、继子女和遗腹子都享有继承权。
   (3)父母。父母包括养父母和互有扶养义务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
   (5)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法定继承权。
   2、离婚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什么原则及应注意的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当事人双方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此次婚姻法在修改时,特别强调了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自主处理权,即对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自由协商处理;双方在处理财产时有充分的自主权;双方的协商处理结果具有优先性。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应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之所以要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主要是基于妇女和儿童通常情形下处于相对弱者地位,在经济上需要适当照顾。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对因重婚、一方有第三者、虐待或伤害配偶或配偶直系长辈等而起诉离婚的案件,除了分清是非,严肃处理以外,在调解或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照顾数量的多少,可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而定,以不影响有过错的一方的基本生活为限。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不权要注意财产的价格,还要注意使用效益,对生产工具等物品,应尽可能分给需要一方或能够充分发挥该项物品效能的一方。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当事人双方不得在分割财产时侵犯他人利益。
(责任编辑:李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