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 2、最终成果7套(为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建议申报鉴定结项前先送1套最终成果到市社科联审核),待鉴定结项通过后补交10套并附电子文件; 3、课题研究成果均应按规定标注“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及课题批准号,未标注的不予验收; 4、3000字以内的成果简介(内容包括:成果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使用与反响情况等)1份,并附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