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科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3月15日,市社科联与市属各社科类社会团体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社科团体及其所开展的学术交流、科普宣传等活动的监管。
《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目标、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包括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心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住阵地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强化舆论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五项责任。《责任书》要求,各社会团体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个社会团体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承担好主体责任,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强队伍。
市社科联党组将各社会团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社会团体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责任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健康发展。
(市社科联党组书记隆斌代表党组与各社会团体签订责任书)